1、甲方订购不锈钢雕塑作品1组。
作品名称 | 数量 | 规格尺寸 | 施工效果图 | 工艺 | 报价(元) |
汇入金融之海 开启创业之门 | 1 | 3M直径 |
| 3D打印模具;2.0MM-2.5MM厚304不锈钢锻造;表面抛光至1600目镜面光部门电镀(金色)部分镂空(内置白色亚克力灯箱发白光) | |
汇入金融之海 开启创业之门 | 1 | 1M高 |
| 天然大理石底座(中国黑)+不锈钢字(两侧有铭文) | |
总价(元) | |||||
以上造价为工程造价,包含制作、运输、安装、3%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备注:制作包括基础施工并恢复原样,详细制作以图纸为准(50天工期精品制作) |
注:1、具体参数另附图片文件。
2、工艺要求:对雕塑 3D 打印模具(模具完成后需甲方认可造型是否与要求吻合)→对雕塑进行 304 不锈钢锻造(包括局部修整、细部处理等)→对雕塑进行表面抛镜面光(1600 目),部分电镀(金色),部分镂空(内置白色亚克力灯箱发白光)→大理石底座+不锈钢字→施工安装→工程验收
备注:
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公司拥有不少于 3000 平方的雕塑制造生产车间(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证证明)
(3)专业的雕塑生产企业制作并有知名雕塑家指导,在造型上严格把关,雕塑家近两年有不少于 1项省级以上雕塑获奖作品。(提供获奖雕塑图片、名称、雕塑作者、雕塑作者与本公司的社保证明或聘书)锻造抛光必须由 20 年以上的大工技师制作。
(4)近两年有不少于 2 项单项金额 100 万以上的不锈钢雕塑项目工程案例
(5)提供本公司拟派负责此项目雕塑师的简历证明、社保证明或聘书(雕塑师需有国家一级美术师或相关同等及以上级别职称)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联系电话)在此次询价截止时间 2020 年 3 月 12 日 9:00 前以邮寄或者直接本人送至海门市嘉陵江商务大厦 507 倪先生处联系电话(0513-69906507),过期或未密封无效,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上述材料均需随带原件查验,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上述材料原件(原件无需密封)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时还另需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3月 12日上午 9:00 。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缴纳报名费300元(该费用作为评标专家评标费),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 8000元(现金),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标书发售地点:海门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邮箱(jsty82677799@163.com,密码:82677799jsty)自行下载或电话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送至海门市嘉陵江商务大厦 507 ,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投标前,投标方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不作任何工程量的增加;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6.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项目制作完成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乙方承担整个项目制作、运输、安装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 50万 元人民币。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8.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至海门市嘉陵江商务大厦 507 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9.结算方式及期限:
款项名称 | 支付时间 | 金额 | 备注 |
进度款30% | 雕塑3D打印模具完成后经甲方确认 | ||
进度款67% | 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 | ||
质保3% | 安装完成后质保期一年满一周内付清 |
注:以上款项应当打入本协议中乙方的指定银行账户内为准。
10.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
1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人:海门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3-69906507 联系电话:19952657723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