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狮山宾馆改造及装修工程(石材采购)项目询价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 附件招标文件)
各种规格、形式的石材数量为暂定数量,如实际数量与上述清单不符,则按合同单价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调整。
价格表中各种规格尺寸、形式、形状的石材价格根据图纸设计的规格尺寸综合考虑,单价中投标报价含税开增值税发票,税点根据公司情况自行填写,含货到工地含卸车,包含所有风险等一切费用,同时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本合同价石材价格包括了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证明石材的质量检测、检验费用。
三、项目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控制价:36万元(含税)(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资料
1.独立法人:
①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样品;
2. 个体工商户:
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样品;
2. 供应商需对招标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后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过时送达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3. 本项目为天然大理石材料采购,种类较多,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慎重报价,严禁提供劣质产品,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慎重投标,中标报价包含所需加工费、材料费、售后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需经过采购人认可,未经采购人认可的样品视为无效标处理。
4.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合同签订、交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本项目必须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每延迟一天罚1000元,延迟三天以上(含三天)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以次充好、未达到招标人样品要求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2.售后服务:所有材料送货前经需方确认,根据需方要求加工并送货至指定地点,送货必须是供应商送货上门,不接受快递、物流等形式送货。
六、投标文件的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7000元,装入信封内,投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中标的供应商当场退还。
2.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1天内,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中标方。
3.未按规定时间、数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
八、评审方法
1.资质审查:依据本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个评审流程。
2.服务响应:投标人须按询价文件要求,按序详细列出服务响应要求。若评委认为未能响应服务并不能承诺者,取消报价资格。
九、成交原则
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最低报价者进行二次报价,直到产生最低报价为止(评审价格以除税价为准)。
十、投标地点、时间和联系人信息
1.投标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思杰酒店9楼会议室。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6日上午09:30。
特别提醒:请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3. 采购单位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15371917799
4. 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联系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单位联系人负责答复。
十一、合同签订
供应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二、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且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70%,整个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付至审核价的9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附件:请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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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
1.招标方如对本文件做出补充或修改,亦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江苏师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8日